玛咖标准:DBS53/ 001-201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玛咖干制品

玛咖标准:DBS53/ 001-201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玛咖干制品2015-9-27实施

玛咖干制品编制说明

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一、工作简况

1. 标准制定背景说明

玛咖(Lepidium meyenii Walp.)为十字花科独行菜属一年或两年生草本植物,具有丰富的营养价值与药用价值。我国于2002年开始在云南丽江等地种植并逐步扩大种植面积。由于良好的消费体验,玛咖逐渐得到消费者认可。2011年,我国卫生部批准玛咖作为新资源食品(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3号),进一步促进了玛咖种植面积及消费量的迅速扩大。

为了规范企业生产,加强市场监管,提高产品质量,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我省玛咖产业,促进玛咖产业可持续性发展,制定《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玛咖干制品》意义深远。

2013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云南省卫生厅就丽江玛咖开展专题调研,并授权原云南省卫生厅制定颁布《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玛咖干制品》。由丽江市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主持,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丽江市卫生局及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委托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进行《玛咖检测方法及相关质量标准研究》。

2.起草单位和归口单位

本标准根据丽江市生物产业协会的委托,由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编制了工作计划,成立了标准编写组,起草了《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玛咖干制品》。

本标准由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归口。

3.主要工作过程

标准制订任务下达后,云南省丽江市生物产业协会参与了收集样品等工作;、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生化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植物细胞工程和天然产物生物炼制研究组,结合多年从事玛咖的研究成果,查询和收集相关资料。通过调研了解并收集了各家企业采用的玛咖相关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指标、企业标准等,初步制定需要检测的各项技术指标。

对调研收集的有关信息、资料和样品检测试验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研究和归纳总结,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编写形成了《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玛咖干制品》(征求意见稿)。

 

备注:如需获取玛咖干制品标准原文,请联系老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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